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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

拖鞋親身上陣的RPG

第10話 - 回去吧~
仰臥地面的拖鞋掙扎、想要站起,卻是坐也坐不起來—插着刀子的腹部竟然完全不疼,下半身更是不會動了﹗拖鞋心裡一個晴天霹靂:不會是摔壞哪條神經癱瘓了吧!?
肚子突然的一下劇痛,拖鞋雙腳抽搐一伸,稍微撐起的頭頸又躺了回去,一口鮮血湧至喉嚨…回想剛剛交戰的一連串動作,真的是緊迫到連思考都來不及了…冷汗狂冒,心中驚呼:好險—!!!
毛丕半跪問道:「混帳…你、這到底什麼妖法!?」
這麼一問,拖鞋亦被嚇了一跳—剛才心思全集中在傷勢,一時間、倒把敵人的追擊給忘了;拖鞋抬頭望去,只見毛丕滿臉血的跪在原地、也不來攻,似乎也是掉了半條命,拖鞋吐乾淨嘴裡,坐起笑答:「嘿﹗東流方術的分支—杖魔人…」手比去,杖魔人現身,笑問:「怎樣,開眼界了吧~?」
毛丕怒罵:「妖孽…﹗」接著不停咳血。
拖鞋見狀,又笑了,然後也跟着咳血了。
忽有趙棉喊道:「小心﹗」望去即見原本與之糾纏的十幾二十隻豆豆兵衝來;毛丕意欲轉身迎戰,無奈頭昏腦脹、又暈又痛的,根本力不從心、無法動彈。
拖鞋叫道:「好—」想着趁勢一舉拿下毛丕人頭,豈知成堆的豆豆兵沒一顆鳥他、直接越過,衝來把自己扛起就跑。
望見拖鞋等人殺向樓梯,跟來的趙棉本想去追,但見他們跑往樓下,心中思索間…突然收到陽都傳來心聲通訊…隨後作罷。

話說豆豆兵扛着拖鞋一路殺向黃榕萱和呂翔令的房間,途中拖鞋除了沿路喊痛之外,亦不忘向豆豆兵抱怨、當作是對羅倫亞投訴:「原來你們會自己行動啊﹗那、還能算是我殺入敵營救人嗎!?混帳~」
路途顛簸、抖得厲害,拖鞋按着傷口的手只感到血是愈流愈多,喊道:「慢點啊﹗大哥,痛死我了~!!」察看肚子上的尖刀,又說:「咦~是不是…好像插得深了一點點耶。」
羅倫亞出現:「就叫你別玩過頭嘞﹗你看,給人捅了吧。」伸手使勁抓住拖鞋中刀位置、當作幫忙止血,彎腰低頭再看:「呵啊~都捅穿了,不痛才怪﹗」
「啊、痛痛痛痛痛…!!水哥,輕點、你輕點—﹗」拖鞋尖叫的同時,亦不忘反駁:「就算沒捅穿也會痛呀﹗嗚…而且…什麼叫給人捅了?這是我的刀,我要回來而已~」
「都給人一刀串起了,還要回來。」
「我可是用百摺棍接下囉﹗」遞來兩片因被刺破而拆下的組裝板塊:「你看。」
「所以才說被串起來啊~而且,都那種形勢了,你竟然還有心思先去整理百摺棍啊!?」卻又隨即想到現在的拖鞋狀態,羅倫亞深深一個嘆息:「唉,知道什麼叫見好就收嗎?」
「??…」拖鞋眨眨眼:「什麼意思?」
「算了,救人走吧。」
由於陽都三人不再追擊,光憑豆子兵已經控全場了,直接拖鞋放地上,即場治療傷勢;拖鞋要求:「傷痕就留着吧~這可是我第一次親身上陣的最好證明呀。」
羅倫亞應曰:「好~」隨之一手集氣、於掌心凝聚出一團粉紅色的光,反手拍落傷處,另一手則同時拔出尖刀—完成。
「嗚嗚…哇啊呀—﹗你溫柔點嘛~」拖鞋仔細打量前後兩個傷疤,心滿意足的說:「明明上次一個道陣便搞定了…」
「你不是要馳騁沙場的快感嗎?只有戰士才會用元氣這種方式治療,用法術治療的是術士和普通人…」
「咦咦~為什麼?」
「不過,其實你的傷勢也未到那種程度就是了…」羅倫亞指着房門:「好啦~救完人就走吧。」
「好~」

最終,四人乘坐潛水艇回長洛關。



篇章後記:
這篇拖鞋個人的外番,不只完結得有點突然,就連許多本應寫在內文的一些各式各樣的設定都被拿掉了,額外寫在「雜項」裡(目前只有愛創作中文網看得到)。
我曾經寫過,這個傭兵系列的故事,是我的主要故事,原意就不是給人看的,它的主要用途是作為自我腦洞大開的一個記錄,放上網的原因,則是想要尋找思想價值相近的同類;就是說,這完全是我本人的思維和想法,故此,故事的內容,可以說,完全沒有考慮讀者。
然而,若照原計劃,是以第一次重寫的「拖鞋等人乘船回長洛關」作為結尾的,可是,到了後來,有一種愈寫愈煩躁的心情,也漸漸覺得太長太囉嗦了,糾結了很久,終於,還是作罷,與前面所說、會影響故事閱讀流暢的一堆設定,一起去掉。
這樣的結果嘛…在UWANTS上是看不出來的,但在愛創作中文網和PIXIV上、就能發現得到—最後一次發佈的內容明顯很少。
唉~算了…

所以,就把這篇後記寫多一點東西吧。
在UWANTS上回去看發佈的更改時間,這重重寫已經歷時兩年半了,還差黃榕萱的個人篇章以及其餘戰役的單獨文章沒寫…完成度、大概算是三分之一左右吧~感覺上…
總的一句:我真的不想再拖下去了﹗


接下來,介紹一下謝拓海這個角色。

原型是在學時期、一個同班兼同房的同學。
在名字方面,直接跟那個同學姓了,至於之所以叫做拓海,則是因為那個同學很擅長玩電動,尤其是街機頭D,基本次次贏,結果就被朋友稱作拓海了;後來,又得當時的四眼田雞數學老師聽成了「拖鞋」,最後我們都跟着叫他拖鞋了。
記得最初,可能…外表吧?那個同學被部分同學討厭排擠(雖然不太明顯),但後來因為他那什麼都無所謂、易於遷就他人的性格,大家也就玩在一塊了;在故事裡,謝拓海這個角色的部份人格也是還原我心目中的他。

題外話:那個時期,是作者我本人,朋友最多的時期。

然後是這角色在故事裡的人設:
178cm 56kg 血型未知 皇歷187.11.11生 兔年 獨子
外型:高、瘦,不起眼
性格:表面內向
擅長打機,不擅長打機以外的一切
「我」中學時期至預科班的同學
是與「我」為伍等人中,唯一沒去同一大學的,直接就業
打機以外的一切都可以遷就他人,什麼都說無所謂
雙重人格,打機時是另一個人
平日盡是發呆
在學時期與勁哥、「我」,一起共三人被稱白癡三人組


老實講,我真沒想過拖鞋仔這個角色會如此難寫—﹗
我以為這一篇以拖鞋為主角的外番會像另一篇外番同樣,寫起來、超容易—﹗結果居然不是!?我亦是意想不到。
實際上,在我有第二次改寫的念頭後,我就已經準備每個主要角色和重要戰事都可能要大改的了,這一篇亦的確是大大的改寫,與原本的有很大出入…雖然說,基本上整個故事發展的流程都沒變…主要就是增加了拖鞋戰前掃貨作準備,然後將原本羅倫亞這角色負責的改為拖鞋親自出馬。
只是呢~這隻拖鞋仔始終是個普通人,要面對武力達標的武將,想要贏基本是不可能的,更嚴重的問題是、我發現,這樣子的單挑,打起來,很難精彩,要打到有來有往,不太合乎邏輯,始終,我並不會寫一些網上所謂的什麼「龍傲天」之類的文章;現在想來,其實我應該給多點時間拖鞋去作戰前準備的,那麼拖鞋的個人戰力提升得再強一點,也比較合理了。
總之呢~拖鞋仔,一個原本寫得得心應手、不用去想故事情節的角色,一個我自問十分熟識且擅長的角色…竟然也會有難到我的時候啊﹗


最後,來說一下,我寫這篇章的心態變化。
前半段,特別是去採購的時候,我是創作得十分快樂的…雖然要不時的去跟上次重寫做對比,這種文字活很是痛苦,但整體來說十分愉快…然而到了後半段,整個感覺都不同了,除了是遇上上述所說、意想不到的困難之外,還有作者我本人身處的環境…錢的問題、工作壓力、社會事件,多多少少對我的寫作都有影響,而且拖鞋這個角色雖說有原型,但在某程度上,與我類似,我亦不自覺的有些微的代入了吧~

不知道,有多少人願意讀到這裡呢?
對拖鞋這個角色,感覺又是如何呢?
在正文裡,他是唯一沒跟大伙一起上大學的人,直接就業了,在一所遊戲開發公司裡,做一個最低薪的員工,同時,他的性格也變得與讀書時相反了(最明顯的就是說話多了很多);其實那是拖鞋的另一種人格的展現,換了一個環境,就表現出來了。
在我們的現實世界裡,每當遇到挫折、失敗,外界總會說什麼要學習、要努力,諸如此類的話,然而許多的情況是,在起點就已經決定了結果,因為環境。(最近我本人就讀到一些關於中國大陸年青人所謂躺平主義的文章。)
如果環境就是這樣,那麼失敗從一開始便已注定,已經不是什麼夠不夠努力,該如何奮鬥、持續增值的問題了,現實不同遊戲,遊戲無論失敗多少次都可以重來,而且還可以看得到還差多少努力就可以升級了,距離目標又有多遠,成功的位置還剩幾個。
如果說,機會從一開始就不存在,那麼任你怎樣做好準備都無意義…
既然如此,不妨試着逃吧~
用着各式各樣的方法,盡量改變一下自己身處的環境,多麼微小都可以,一點一滴;或許問題始終無法改變,但心境會隨之不同。